汽车租赁各项服务的事项
来源:沧州租车公司 发布时间:2012/10/26 16:20:54
汽车租赁各项服务的事项:
个人租车:
承租方应严格履行本公司规定的合同条款。
承租方提供转帐支票,必须款进帐后方可办理租车手续。如出现空头支票,将上报公安机关,一切责任自负。
承租方应预付全部租金,抵押金不能视为租金。
承租方应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(如身份证、驾驶证、户口簿等),与业务部门签订租车合同。
承租方每天按24小时为一个租车日,每天限180—260公里(这个具体根据各地租赁公司不同而定),超一公里收取相应的租金,剩余公里数累计(租车时可以于租赁公司具体谈)。
承租方在使用过程中,若违反本公司的有关规定,公司有权在任何时候收回车辆,并终止合同。
企业租车:
营业执照副本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、企业信息卡、企业法人身份证、公章、委托书
承租方经办人本市户口本、身份证、驾驶证。
外籍人员租车:
租车人本人护照、本市居留证(1年以上)、中国驾驶执照、本市户口担保人一名
担保人需提供本人户口本、身份证、担保承诺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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